1. 秋天涼了,想給看守所里的親戚送點衣服去,,,,,該買什麼樣的衣服褲子才能送去……!
你可以買季節性的,天冷了可以買毛衣毛褲送過去,也可以買秋天的衛衣衛褲,這樣都很好的。
2. 給看守所里在押人員怎麼買秋天的衣服
可以在探監時給在押人員送衣服。
給在押人員送換洗衣服,不需要特別的手續,只需要說明姓名就可以了。管理人員會對衣物進行檢查。
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三十七條人犯近親屬送給或者寄給人犯的日用品和學習書刊,經檢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詳細登記,辦好手續後交給人犯;現金由看守所代為保管,人犯有正當用途時可以支付;對於不許收留的物品,當場或登記後予以退回。
擴展旅則資料:
探監的條件
主體條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因為探監可以為監獄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
證件條件
各監獄要賣鎮悄求在探監時,出示以下證件:1.身分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戶口本、戶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2.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種證明。
時間條件
這一條件規定只有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但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中渣節假日外,其餘的時間均可探監。
3. 看守所秋冬送衣服規定
看守所一般都不會提供免費的衣服。家屬可以憑接濟單去送厚的衣服,送衣服的時候要特別注意,不能送有金屬紐扣或者金屬掛件的衣服,這種衣服看守所是肯定會拒收的。此外,服刑人員家屬也可以向看守所嫌疑人的賬戶打錢。
看守所是指涉嫌刑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法院暫時還沒有做出司法判決,用於暫時性扣押犯罪嫌疑人的公安機關。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機關。對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
看守所的職能如下:
1、對在押人員有實施看守、教育、押送、安排勞作、日子及衛生辦理、檢查帶著物品、查閱交遊函件、監督接見等權力;
2、對在押人員違反監規的,有權對其進行批評教育,責令檢討。以圖謀行凶、逃跑、自殺等嚴重影響監所安全的在押人員有權加_械具;
3、看守所對違法嫌疑人、實施人的法定拘押期限行將到期而案子未審理終結的,有權告訴辦案機關敏捷審結;超越法定拘押期限的,有權將狀況陳述人民檢察院;
4、在履行職務中,發現司法工作人員對違法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有刑訊逼供或其他違法行為時,有權當面制止,並直接向有關機關和檢察院陳述。
《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第二十五條 人犯給養費主要包括伙食、炊餐具、被服、衛生醫療、日用品、取暖、降溫、押解、學習以及其他必需開支的項目的費用。
人犯給養費的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和財政廳、局根據物價等情況商定。
第二十八條 看守所的人犯給養費和修繕費,必須全部轉入看守所帳戶,由看守所直接管理,嚴禁截留、挪用。使用經費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標准開支,嚴格審批手續。除人犯伙食費以外,一次使用經費二百元以內的,由看守所所長批准;超過二百元的,由主管局、處長批准。
看守所的行政和業務經費,按正常渠道列支。
第三十七條 人犯近親屬送給或者寄給人犯的日用品和學習書刊,經檢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詳細登記,辦好手續後交給人犯;現金由看守所代為保管,人犯有正當用途時可以支付;對於不許收留的物品,當場或登記後予以退回。
第十二條 拘留所的基礎建設經費、修繕費、日常運行公用經費、辦案(業務)經費、裝備經費、被拘留人給養經費等由公安機關提請本級人民政府列入財政預算予以足額保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會同本級財政部門每年對被拘留人伙食費、醫療費等給養經費標准進行核定。
第三十四條 在保證安全和不影響刑事訴訟活動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組織人犯進行適當的勞動。人犯的勞動收入和支出,要建立帳目,嚴格手續。
第三十三條 看守所應當對人犯進行法制、道德以及必要的形勢和勞動教育。
第三十條 看守所應當有供人犯沐浴的設施、設備。看守所應當依據季節變化和實際需要,規定人犯洗澡、理發、洗曬被服的次數和時間。經常保持監室內外的清潔衛生,注意美化環境。每天打掃監室,定期消毒,並要做好人犯的夏季防署降溫、冬季防寒保暖工作。
4. 看守所往裡面送衣服和錢有什麼規矩么,有懂的給說下唄
去看守所可以送衣服,送錢。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
第四十七條罪犯在服刑期間可以與他人通信,但是來往信件應當經過監獄檢查。監獄發現有礙罪犯改造內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寫給監獄的上級機關和司法機關的信件,不受檢查。
第四十九條 罪犯收受物品和錢款,應當經監獄批准、檢查。
看守所探監時間和要求:
1.看守所里的未決犯是不容許探監的,除了可以會見律師,不容許接見任何人。
2.已經判決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雖然可以探視,但一月不能超過三次。一般來說,周六周日不是探視時間。
3.並不是每個人都有權探視,一般來說是罪犯的近親屬或著其他有親密關系的人才可以。但是從外面送東西或送錢給犯人是可以的,但東西必須是看守所下屬商店購買的或者經過檢查可以遞送才行。你可以查一下電話號碼,問一下探視時間。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探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