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東京奧運會志願者禮服被吐槽丑,對此你怎麼看
我自己也上網查看了一下東京奧運會志願者禮服的設計,以及給人整體形象,我認為確實有一些很難認同感。但從對方的一個角度出發,我認為完全體現出日本衣服文化的一種內涵,還非常具有日本特色。因此,每個人看待事物的審美觀是不一樣的,有人會對這種衣服的設計比較喜歡,也有人對這種衣服的設計比較討厭,只是因人而異罷了。
總結:東京奧運會志願者衣服雖然讓很多人吐槽,但是也有很多人對奧運這件衣服表示贊同,我們每個人在看待新鮮事物的時候,我認為不要著急去進行批判和否定,而是要仔細研究之後再去下結論,我認為這樣才是比較負責任的一種態度,也是為自己的言行考慮。
⑵ 志願者服裝怎麼領取
法律分析:你首先得參加義工組織或者志願者組織,才能領取馬甲,在這些組織舉辦活動時穿上組織的馬甲參與活動。
法律依據:《中國注冊志願者管理辦法》
第十條 權利
(一)參加志願服務活動。
(二)接受相關的志願服務培訓,獲得志願服務活動真實、必要的信息。
(三)獲得從事志願服務的必需條件和必要保障。
(四)優先獲得志願者組織和其他志願者提供的服務。
(五)對志願服務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所賦予的權利。
(七)可申請取消注冊志願者身份。
第十一條 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團組織、志願者組織的相關規定。
(二)每名注冊志願者根據個人意願至少選擇參加一個志願服務項目或活動,每年參加志願服務時間累計不少於20小時。
(三)履行志願服務承諾,完成志願服務任務,傳播志願服務理念。
(四)自覺維護團組織、志願者組織和志願者的形象。
(五)在志願者職責范圍內,自覺維護服務對象的合法權益。
(六)自覺抵制任何以志願者身份從事的贏利活動或其他違背社會公德的活動(行為)。
(七)依法應當承擔的其它義務。
第十四條 日常管理
(一)注冊志願者參加志願服務後,由服務對象或組織者提供志願者的服務時間、服務內容等證明,注冊機構及其下屬團組織、志願者組織予以認定。服務時間為實際服務時間(不含往返時間),以小時為單位計量。
(二)注冊機構應建立健全注冊志願者檔案和信息管理系統,逐步實現網上注冊和管理,促進管理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
(三)注冊志願者使用全國統一的標識。開展志願服務活動時,注冊志願者應佩帶以全國統一標識為主體圖案的標志。志願者旗幟和服裝以紅、藍、白為基本色調。
(四)注冊機構可在重大活動時或定期組織志願者進行宣誓。志願者誓詞:「我願意成為一名光榮的志願者。我承諾:盡己所能,不計報酬,幫助他人,服務社會,踐行志願精神,傳播先進文化,為社會進步貢獻力量!」
(五)注冊志願者培訓工作主要由注冊機構及其下屬的團組織、志願者組織負責,對注冊志願者申請人進行志願服務基本理念培訓,定期向注冊志願者提供志願服務相關技能等方面的培訓,向志願者骨幹提供專門的培訓,提高志願者的服務能力和綜合素質。
(六)團組織、志願者組織應探索和完善注冊志願者服務時間儲蓄制度,使注冊志願者在本人需要幫助時,優先得到志願者組織和其他志願者的服務。
(七)對拒不履行義務的,注冊機構可取消其注冊志願者身份。
(八)注冊志願者在志願者組織安排的志願服務過程中對服務對象造成損害的,由志願者組織承擔責任;志願者組織承擔責任後,有權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注冊志願者追償。
(九)各級團組織、志願者組織應逐步建立志願者權益保障機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維護志願者正當權益,推動建立志願者保險和應急基金,做好相關救助和慰問工作。如服務對象在接受服務過程中對注冊志願者造成損害,志願者組織應當支持受損害的注冊志願者向有關服務對象追償損失,並提供必要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