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論如何處理好監獄生產,教育改造,安全穩定三方面的關系
監獄生產走過了50多年的歷程,其間,經歷了許多曲折和坎坷,幾代人的辛勤和心血,鑄就了監獄生產的歷史功績。今天,如何面對新時期、新任務、新要求,如何與時俱進,迎接挑戰,不斷改革與創新,推動監獄工作的不斷前進和發展,監獄生產工作責無旁貸。
一、歷史回顧
建國初期,面對押犯劇增、關押場所爆滿、新生政權壓力巨大的情況,毛澤東主席在1951年5月作出了「大批應判徒刑的犯人,是一個很大的勞動力,為了改造他們,為了解決監獄的困難,為了不讓判處徒刑的反革命分子做吃閑飯,必須立即著手組織勞動改造」的重要指示。「三個為了」的重要指示不僅回答了為什麼要搞監獄生產這一基本問題,也確定了監獄生產的二項基本職能,即,一是,改造罪犯;二是,創造物質財富,保證監獄正常運轉。毛主席「三個為了」的重要指示,推動了我國監獄的大規模創建和發展,也推動了監獄生產的大規模發展。
在50多年監獄生產歷史中,前30餘年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監獄只有工廠和農場,監獄生產完全由國家計劃調節,沒有也不需要自主生產經營。1980年代初期,隨著改革開放的發展,逐步將監獄生產推向了市場,監獄生產由於自身的局限性(包括行業特殊、地域偏僻、設備陳舊、技術落後、資金短缺、體制矛盾、勞動力制約,等等),明顯不能適應市場化要求,在近20年的市場化改革與發展中,監獄生產走過了一段極其艱難的歷程,而且,監獄生產職能錯位問題凸現。2002年,國務院批准了司法部「全額保障、監企分開、收支分開、規范運行」的改革方針和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通過經費保障、體制改革、消化歷史遺留問題、監獄布局調整等一系列措施,監獄工作取向於「強化監獄改造罪犯的職能、提高罪犯改造質量」這一價值核心,監獄生產回歸到改造罪犯這一基本職能上。總的來看,監獄生產在50多年的改革發展歷程中,經歷了由改造罪犯的手段變化為監獄的生存手段,再由生存手段向改造手段回歸的過程。
清河分局監獄生產在1990年代中期以前的40多年中,主要是以農業生產為主、工業生產為輔。1990年代中後期,隨著監獄體制、監獄布局調整、監企分離的不斷深入,逐步形成了農業生產、資源經營、獄內加工業「三業並舉」的局面,而且,獄內加工業逐步確立了主導地位。2002年7月,按照司法部「十六字」改革方針,完成了「分散向集中、獄外向獄內」的戰略性轉移,押犯全部轉移到獄內,獄外資源實行
「集中統管」,監獄生產全面轉向獄內加工生產,監獄專司改造,監獄工作職能、監獄生產職能得以回歸。縱觀清河分局54年監獄生產的發展歷程,同樣經歷了由改造手段變化為生存手段再向改造手段回歸的過程。清河分局54年的監獄生產,不僅為國家創造了財富,而且,為罪犯改造提供了豐富的勞動崗位和改造手段,為監管改造事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但是,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隨著新形勢的發展,我分局監獄生產的發展已經與社會的發展、社會的需要拉開了較大的距離。如何發展監獄生產、怎樣開展監獄生產、如何充分發揮監獄生產的改造手段作用等已經成為當前以至將來較長時期內我們不可迴避的問題。
二、監獄生產面臨的困難和問題
從我分局當前監獄生產的現狀分析,主要存在以下困難和問題。
一
產業結構單一、技術含量低、效益水平不高
自2002年實施「兩個轉移」以來,我分局從事過38項加工項目生產,目前保留項目只有13項。五年來能保持長期穩定的項目只有7項目,其中,屬於技術型勞務加工項目的只有印刷、豆腐製作、服裝加工和毛織等四個項目。從容納罪犯數量和產業效益分析,足球縫制一直處於「一枝獨秀」的主導地位。目前,我分局從事足球縫制的罪犯約2500人,占押犯總數的58%,加工收入占年總收入的50%以上;從事技術型勞動崗位的罪犯約750人,占押犯總數的17%,勞動收入占年收入的20%左右。
總的來看,一是,以純手加工業為主導,沒有自己的優勢企業或骨幹企業,在勞動項目、勞動崗位、勞動手段、勞動任務保障程度等多方面受到影響或制約,大多數時候是別人給什麼我們干什麼,別人給多少我們干多少,缺乏主動性和可控制性。二是,產業項目技術含量低,大多數情況下都在重復簡單的動作。幹警的操作技能和生產管理水平得不到提高,周而復始地重復著相同的管理動作;罪犯學不到一技之長,整天重復著機械式的勞動動作。幹警沒有壓力、罪犯沒有動力,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積極性、主動性難以調動。三是,勞動效益不高。一方面,我們從事的主要是簡單勞務加工,又受制於人,缺少話語權,經濟效益不高就在所難免;另一方面,產業簡單、工藝單調、技術落後、技能低下等缺陷,不能滿足提高罪犯勞動改造質量的需要。
二
與監獄人權的落實和保障需求存在較大的差距
我國具有比較完善的監獄人權保障法律體系,我國監獄人權法律保障體系是以《憲法》為基礎,以《監獄法》為核心,由《刑法》、《刑事訴訟法》、《國家賠償法》等多部法律、法規的相關內容構成。其中,僅《監獄法》中直接或間接涉及罪犯權利的就有33條。與監獄生產密切相關的監獄人權包括,人生權、財產權、健康權、發展權、勞動保護權等。其中,以罪犯發展權問題最為突出。
罪犯發展權包括受教育權、釋放後獲得安置與救濟的權利等。其中,罪犯釋放後獲得妥善安置則是一個突出的問題。罪犯獲釋後能否得以妥善安置,直接關繫到生命權、生存權這一人權基礎和核心,與重新犯罪也有著直接的關系。罪犯作為弱勢群體獲釋回歸社會後,在就業、安置等方面,在一定時間內理應得到社會更多的關照。這種關照顯然是建立在人權保障和人道主義基礎上的。但是,這種關照決不能建立在犧牲社會公平、犧牲公眾利益、犧牲其它公民權益的基礎上。因此,罪犯獲釋後能否得到妥善安置和就業,能否長期穩定地生存、發展,主要還是在於其自身是否具有適應社會、滿足社會需要的能力。罪犯在押期間,其人生自由、社會交流、就業選擇、發展提高等多種權利依法受到限制或被剝奪,因此,通過監獄生產,提高罪犯的文化知識水平,矯正惡性,更新觀念,培養技能,提高技術能力和水平等,是監獄人權尤其是罪犯發展權的必然要求,也是監管改造工作的重要組成。但是,我們當前監獄生產的狀況,包括產業結構、管理水平、技術含量、技能水平、培訓條件等,與現實需要還存在較大的差距,制約著監獄生產改造手段作用的發揮,制約著監獄人權的落實和保障。
三
與罪犯回歸社會的適應能力需求存在較大的差距
罪犯回歸社會是一個必然的問題,培養罪犯回歸社會的適應能力應是監獄教育改造工作的重要組成。我國現代刑罰的基本要旨是自由刑罰,監獄執行刑罰主要就是執行自由刑罰,罪犯獲釋後必然要回歸社會,因此,監獄應當在其被剝奪自由的期限內盡可能地教育改造他們,將他們改造、培養成在心理、性格、道德、文化、技能等多方面能適應或基本適應社會需要的新人。因此,罪犯是否具有社會生存能力已經成為現代監管改造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監獄生產作為勞動改造的手段,承載著矯正惡習、更新勞動觀念、培養勞動習慣、遵守勞動紀律、提高文化知識、掌握技能等職能,這些都是罪犯回歸社會所必需具備的適應能力。目前我們的監獄生產以純手加工業為主,純手加工產業存在著工藝簡單、作業枯燥、技術含量低、技能實用性不強等諸多缺陷,並且,我們的生產管理水平、業務知識教育、技術培訓、技能傳授等也存在著許多的不足。監獄生產依*這種產業結構、勞動模式、改造手段,遠遠不能滿足罪犯回歸社會的需求。
據有關方面研究報道,截止2003年底,北京市監獄管理局關押的罪犯中,重新犯罪率為20.1%,高於全國的12.86%,其中,25-54歲的罪犯佔89.4%;具有初中和高中文化的罪犯佔65%,小學學歷及文盲罪犯佔23.5%;「二進宮」罪犯佔80.8%;無業人員佔60.3%,農民佔29.5%
⑴。截止2004年底,河南省焦作少管所在押二次以上判刑的罪犯374名,其中,「二進宮」罪犯佔82.4%;盜竊罪罪犯佔50.8%,詐騙罪罪犯佔3.2%;40歲以下罪犯佔88.2%;農民佔59.6%,無業人員佔32.6%
⑵。廣西區監獄局對1997-2003年期間刑釋人員重新犯罪研究顯示,盜竊罪犯占重新犯罪總量的39.7%,詐騙罪佔3.4%;「二進宮」佔88%;25-54歲人員佔82.2%;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文盲及半文盲人員佔94.8%;農民佔62.4%,無業人員佔28.7%⑶
。對不同經濟發展水平、文化發達程度地區重新犯罪的研究結果顯示,當前我國重新犯罪表現出財產型犯罪多、青壯年罪犯多、農民和無業閑散人員多、低學歷及文盲罪犯多、「二進宮」罪犯多、團伙犯罪增多、短刑犯重新犯罪的多、重新犯罪的間隔縮短等共同特徵,其中,以錢財為目的的重新犯罪最為突出,並且逐年呈上升趨勢。對重新犯罪人員的心理特徵、思想觀念、社會環境、就業安置狀況、生活方式等綜合調查分析顯示,上次判刑改造質量不高、思想扭曲、心態失衡、生存環境不良、適應能力差、就業安置困難等無一例外地成為普遍性的突出問題。據北京市監獄管理局調查結果,重新犯罪人員中,64.2%人員沒有穩定收入,78.4%人員沒有工作或工作不穩定,56.2%人員認為「政府一直沒有為我安排工作」,21.4%人員表示「我一直找工作但一直沒有找到」,22.4%的人員表示「我沒有技術特長、找工作很困難」。⑴
刑釋人員回歸後不能適應社會需要,重新犯罪形勢嚴峻,作為「三大改造手段」的基本組成要素,監獄生產如何發揮其手段作用,以提高罪犯適應社會能力,預防、減少重新犯罪,已成為當前監管改造工作必須面對的一個突出問題。
四
與罪犯改造質量的要求存在較大的差距
經過近五年的監獄體制改革,至2000年,我分局完成了監獄體制改革,監企順利分離,監獄職能得以回歸。至2004年,隨著「獄外資源集中統管」的順利實現,又完成了獄內監獄生產管理和獄外資源管理的分離,實現了監獄專司改造的目標,進一步強化了監獄職能。同時,監獄經費財政保障程度也在不斷提高。在這種良好態勢下,作為罪犯勞動改造載體的監獄生產必須從過去的經濟手段回歸到改造手段,不斷強化監獄勞動改造職能。監獄勞動改造職能是否得到強化,監獄生產服務於監獄改造工作的成效如何,最終必須通過罪犯勞動改造質量得到體現。罪犯勞動改造質量綜合體現在勞動出勤率、勞動遵規守紀率、勞動生產率、勞動增長率、勞動質量水平、勞動技能水平、好逸惡勞消除程度和勞動觀念更新程度等多個方面。通過對我分局近五年監獄生產成果的調查分析顯示,存在著勞動生產率下降、勞動增長率降低、勞動質量水平和勞動技能水平停滯不前或退化的趨勢,而且,罪犯出工不出力、消極怠工的現象也普遍存在,等等。通過對刑釋人員重新犯罪問題的調查研究顯示,重新犯罪人員普遍存在心理失衡、好逸惡勞、貪圖享受、無一技之長、就業困難、難以適應社會競爭等問題。雖然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但作為勞動改造的載體,監獄生產本身存在不足也是不爭的事實。這種差距主要表現在,以簡單手加工產業為主的監獄生產雖然為罪犯提供了一定的勞動崗位和勞動手段,但是,在質量上並沒有為罪犯改造提供與社會需求相適應的勞動崗位和較為先進的勞動手段,也就是說,簡單手加工產業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罪犯改造手段」的職能。當前,我們對監獄生產的投資主要在於改善勞動環境和提高勞動保護方面,如廠房改造與建設、勞動保護設施和裝備、完善安全設施等,但在生產設備設施、生產管理水平、工藝技術教育、職業化技能培訓等這些基礎硬體、軟體方面的投入則嚴重不足。這種現狀不可能保證罪犯更好地學習技能和管理,難以提高罪犯勞動的積極性,制約著罪犯勞動改造質量的提高。
三、對監獄生產發展的認識和思考
一
准確把握監獄職能和監獄生產的關系
《監獄法》明確指出:「監獄是國家的刑法執行機關」,監獄應「正確執行刑罰,懲罰與改造罪犯,預防和減少犯罪」,明確了監獄工作的根本宗旨和基本任務是——依法對罪犯實施懲罰和改造。勞動改造是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監獄生產是勞動改造的載體,是履行監獄職能、實現監獄工作目標的重要手段。因此,監獄生產應首先考慮如何服從、服務於改造罪犯這個中心,促進監獄職能的實現。其次,監獄生產是罪犯勞動改造的載體和實現形式,是隨著罪犯勞動的演變和監獄職能的需要而產生和發展,必將隨著監獄職能的需要和發展而改變、發展。因此,從我國國情出發,立足於自身實際,建立和完善合理的監獄生產管理體制,既是監獄生產改革的重要要求和目標,也是實現罪犯勞動改造、提高改造質量的重要條件。
二
正確認識和把握監獄生產的內涵和實質
根據馬克思主義的勞動觀,我國創造性地把生產勞動引入到刑罰執行工作中,對罪犯進行勞動改造,不僅是我國行刑制度人道主義的體現,也是監獄行刑制度文明科學的標志。監獄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不是經濟實體單位,但出於改造罪犯的需要必須組織罪犯勞動,監獄生產作為罪犯勞動改造的載體,具有鮮明的刑事法定性、明確的非單純經濟性。監獄生產為罪犯勞動改造提供勞動崗位和改造手段,這是由教育刑改造罪犯使之成為自食其力的宗旨所決定的。監獄對罪犯執行刑罰實施勞動改造的需要,推動監獄生產的持續發展。監獄生產的非單純經濟性並不意味著可以不講求經濟效益,正相反,監獄生產必須講求成本和效益,通過改造罪犯,努力發展生產,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為監獄建設、發展以及提高罪犯改造質量創造條件。因此,我們必須認識到,監獄生產具有政治屬性,其根本目的是為罪犯勞動改造提供勞動崗位和手段,把罪犯改造成為具有社會生存能力、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其次,監獄生產同樣具有經濟屬性,其經濟屬性要求通過開展和管理生產活動,追求利潤,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創造財富,為監獄工作提供物質保障。
三
正確認識發展監獄生產的目的和意義
監獄生產源自於罪犯勞動,是從罪犯勞動派生出來的生產活動,是勞動改造罪犯的載體和實現形式。罪犯勞動的性質是對罪犯進行矯正的一種手段。監獄生產的目的主要是為罪犯提供手段和條件,讓罪犯改過自新,養成勞動習慣,學到專業技能,提高回歸社會的適應能力,預防和減少犯罪,同時,為社會創造財富。「懲罰與改造相結合,以改造人為宗旨」
的監獄工作方針戰略性地解決了現代我國生產勞動的手段作用和改造人這一宗旨的關系,以生產勞動作為改造罪犯的基本手段,與獄政管理、教育改造相結合,體現了我國刑罰制度的文明性,與古代及資本主義國家以勞役作為懲罰手段和以罪犯作為勞動力具有本質的區別。發展監獄生產,實質上就是發展勞動改造罪犯的手段,促使監獄生產與時俱進,服從於、服務於改造罪犯這個中心,促進監獄職能的實現。
四
正確認識監獄生產非營利性的內涵和本質要求
為罪犯提供勞動崗位和勞動手段,這是監獄生產的核心內容,也是監獄生產存在的必然性要求。在監管安全要求越來越高的情況下,出現了求穩怕亂、不求功但求無過等現象。甚至認為,監獄生產是「副業」,搞監獄生產是「不務正業」,「監獄經費由國家財政保障,只要罪犯有活干、不閑著、不出事就可以,沒必要考慮經濟效益」等認識。就是在從事監獄生產工作的一些同志中,也存在「低人一等」的想法,甚至覺得在提拔任用上也比其他部門的同志慢一些,等等。這些認識減弱了發展監獄生產的使命感、責任感,嚴重製約了發展監獄生產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我們應當辯證地看待監獄生產的非營利性。監獄生產的非營利性是指,監獄生產不能把追求利潤作為主要目標和任務,利潤只是組織改造罪犯勞動改造過程中的副產品,而不是主產品。但是,非營利性並不否定監獄生產在保證罪犯改造質量的前提下,參與市場競爭,講求經濟效益,獲得利潤,為監獄工作服務。其次,發展監獄生產、創造財富、獲得經濟效益,是我國基本國情所決定的。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經濟並不發達。隨著國力的提高,監獄經費財政保障程度也只能逐步得到提高,採取「等*要」的方式解決經費問題,只能是不現實的空想,結果只能窒息整個監獄事業。第三,監獄生產獲得經濟效益也是改造罪犯的內在要求。監獄生產為罪犯提供勞動改造崗位和手段的最終目的是使罪犯悔罪,改過自新,刑釋後能適應社會生產的需要。監獄生產要講求經濟效益,必將發展生產、提高管理水平。如果讓罪犯長期在產業落後,經營不善,管理水平不高,勞動技能、管理意識、勞動效率等相對落後的環境中進行改造,很難保證罪犯刑釋後能適應社會生產的需要,很難調動罪犯勞動改造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第四,監獄生產獲得良好經濟效益也是符合監獄工作和廣大幹職的根本利益。監獄經費由國家財政保障,並不意味著國家大包大攬。因此,通過發展監獄生產,創造良好經濟效益,不斷增強經濟實力,將有助於滿足廣大幹職物質文化的需要,有助於改善監獄工作和罪犯改造的工作條件和環境,有助於提高監獄安全保障水平,促進監獄工作的發展,同時也為國家減輕經濟負擔。
因此,我們應當糾正「放棄監獄生產」、「讓監獄經濟退出市場」、「監獄生產不需考慮經濟效益」等錯誤觀念,按照市場經濟的要求,將改造罪犯的政治屬性和創造財富的經濟屬性統一到監獄工作中、統一到市場經濟中,追求良好的經濟效益。
五
科學設置、合理規劃監獄生產布局和產業結構
清河分局在落實司法部「十六字」改革方針、實現「二個轉移」、「獄外資源集中統管」後,為監獄專司改造工作創造了極為有利的環境和條件。但是,如何提高產業水平、產業質量則成為了當前我分局監獄生產所面臨的一個突出問題。要解決好這一問題,一是,大力發展技術型勞務加工業,盡量減少、逐步替代純手工加工業。勞務加工業由於投資少、見效快、風險小等優勢,已經成為監獄生產的一個熱點。我分局罪犯勞動自2002年7月起,實際上已經全面轉向到勞務加工業方面。純手工勞務加工業在實現「兩個轉移」初期確實發揮了積極作用,解決了罪犯作吃閑飯的問題,但由於其自身存在的缺陷,難以滿足監獄改造工作的需要,在監獄生產中,純手工勞務加工業最終將被技術型勞務加工業所替代,這是由監獄生產的政治屬性和經濟屬性所決定的。因此,大力發展技術型勞務加工骨幹產業(如服裝、鞋帽、玩具、五金、箱包、工藝品,等等)已成為當前發展監獄生產、提高罪犯勞動改造質量的重要選擇和實現途徑。二是,適度建立「獄內國家企業」。勞務加工業無論是純手工加工業還是技術型加工業,從企業性質和管理體制上講都是屬於「獄內社會企業」,其運行特點是,由社會企業(主)向監獄提供生產原料、設備、工藝流程、生產技術等,社會企業(主)與監獄一道組織罪犯生產,產品由社會企業(主)負責銷售。以勞務加工為主體的「獄內社會企業」存在著生產過程的依賴性、加工項目的不穩定性、生產效果的低效性、技術技能訓練的有限性、罪犯勞動價值取向偏移等缺陷,對監獄生產的矯治功能、激勵機制、罪犯習藝等都將產生不良影響。因此,由政府投資,提供設備、原料、技術甚至管理和市場(或者部分市場),適度組建一些「獄內國家企業」,將有效減小監獄生產存在的風險和難題,促進監獄生產職能的發揮和實現。歷史上,我分局管轄的機械廠、造紙廠、制磚廠、糧食加工廠等「獄內國家企業」,為罪犯提供了多種多樣的勞動崗位,包括車、鏜、刨、銑、電、氣、焊、組裝、模型、司爐、維修等等多種崗位、多個工種,罪犯在勞動改造中所學到的知識、技術和技能非常貼近社會生產的需要,更加容易適應回歸社會的需要,更能激發罪犯學習、改造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六
不斷創新、完善監獄生產管理體制
監獄生產是一個歷史的概念,是隨著罪犯勞動的演變和監獄職能的需要而產生和發展,也必將隨著監獄職能的需要而改變,在新的時期,新的監獄工作實踐必將為之賦以新的內涵。在新時期的監獄工作中,監獄生產的地位和作用主要體現在矯正功能、培訓功能、穩定功能和財富創造功能四個方面。要充分發揮監獄生產的作用,如果僅僅依*某一個或某幾個機構、部門,或者依*某一項、某幾項政策是不可能得以實現或者完全實現,必須要有一套完整、科學、合理的管理體制。因此,監獄生產必須與時俱進,從我國國情出發,從我們自身的實際出發,以監獄工作宗旨為根本,以提高罪犯改造質量為目標,充分考慮到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要求,不斷創新,建立和完善與之相適應的監獄生產管理體制,包括,監獄生產布局與規劃、監獄生產產業定位與建設、監獄企業的組織形式和管理形式、安全保障機制、權益保障機制、矯正機制、習藝機制、競爭機制、獎懲機制,等等。通過體制規范、制度保障,促進監獄生產的調整和發展,不斷提高罪犯改造質量,推動監獄工作的不斷發展和進步。
② 做好一件服裝的步驟 是什麼
產品計劃→選定設計→樣品製做→工業化樣衣製做→紙樣擴號(尺寸放大與縮小)→裁剪→縫制→整燙→檢驗→成品。
不同的服裝企業有不同的組織結構、生產形態和目標管理,但其生產過程及工序是基本一致的。服裝生產大體上由以下八道主要生產單元和環節組成。
1.服裝設計
一般來說,大部分大、中型服裝廠都有自己的設計師設計服裝款式系列。服裝企業的服裝設計大致分為兩類:一類是成衣設計,根據大多數人的號型比例,制定一套有規律性的尺碼,進行大規模生產。設計時,不僅要選擇面料、輔料,還要了解服裝廠的設備和工人的技術;第二類是時裝設計,根據市場流行趨勢和時裝潮流設計各款服裝。
2.紙樣設計
當服裝的設計樣品為客戶確認後,下一步就是按照客戶的要求繪制不同尺碼的紙樣。將標准紙樣進行放大或縮小的繪圖,稱?quot;紙樣放碼",又稱"推檔"。目前,大型的服裝廠多採用電腦來完成紙樣的放碼工作,在不同尺碼紙樣的基礎上,還要製作生產用紙樣,並畫出排料圖。
3.生產准備
生產前的准備工作很多,例如對生產所需的面料、輔料、縫紉線等材料進行必要的檢驗與測試,材料的預縮和整理,樣品、樣衣的縫制加工等。
4.裁剪工藝
一般來說,裁剪是服裝生產的第一道工序,其內容是把面料、里料及其他材料按排料、劃樣要求剪切成衣片,還包括排料、鋪料、算料、坯布疵點的借裁、套裁、裁剪、驗片、編號、捆紮等。
5.縫制工藝
縫制是整個服裝加工過程中技術性較強,也較為重要的成衣加工工序。它是按不同的款式要求,通過合理的縫合,把各衣片組合成服裝的一個工藝處理過程。所以,如何合理地組織縫制工序,選擇縫跡、縫型、機器設備和工具等都十分重要。
6.熨燙工藝
成衣製成後,經過熨燙處理,達到理想的外形,使其造型美觀。熨燙一般可分為生產中的熨燙(中燙)和成衣熨燙(大燙)兩類。
7.成衣品質控制
成衣品質控制是使產品質量在整個加工過程中得到保證的一項十分必要的措施,是研究產品在加工過程中產生和可能產生的質量問題,並且制定必要的質量檢驗標准和法規。
8.後處理
後處理包括包裝、儲運等內容,是整個生產過程中的最後一道工序。操作工按包裝工藝要求將每一件製成並整燙好的服裝整理、折疊好,放在膠袋裡,然後按裝箱單上的數量分配裝箱。有時成衣也會吊裝發運,將服裝吊裝在貨架上,送到交貨地點。為了使工廠按時交貨,趕上銷售季節,在分析服裝產品的造型結構、工藝加工等特點後,對紙樣、樣板設計、工藝規格、裁剪工藝、縫紉加工、整燙、包裝等各個生產環節制定出標准技術文件,才能生產出保質、保量、成本低並滿足消費者、客戶需求的服裝。
③ 我有訂單服裝五萬件,想給寧波監獄服裝加工,流程要怎麼走!
如果加工過的話直接和大隊長聯系(監區長)、如果沒有合作過就比較麻煩、要通過審批、也就是監獄長同意、當然你可以走個捷徑、就是找有合作過的廠家、通過他們幫你發貨、、不懂的可以小窗我、我有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