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用人單位收取服裝費是否違法
現在很多公司都會要求員工需要統一著裝,那麼在員工入職的時候就會收取一定的服裝費用,來作為擔保費用,否則就不會錄用,那麼這種行為合不合法呢,下面就讓法律快車小編為大家帶來單位收取服裝費合理嗎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現在很多公司都會要求員工需要統一著裝,那麼在員工入職的時候就會收取一定的服裝費用,來作為擔保費用,否則就不會錄用,那麼這種行為合不合法呢,下面就讓法律快車小編為大家帶來單位收取服裝費合理嗎的相關內容,一起來看看吧。
一、單位收取服裝費合理嗎
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統一著裝是為了用人單位的經營需要,服裝費應該用人單位承擔,要求勞動者承擔是違法的。如果直接在勞動者工資里扣除服裝費,屬於剋扣工資的行為。
單位收取服裝費合理嗎
二、用人單位剋扣員工工資怎麼辦
勞動者被用人單位扣工資後,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也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如以用人單位剋扣工資為由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還需向勞動者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標准為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
三、績效考核扣工資合法嗎
用人單位是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的,所以以績效考核為名剋扣工資是不合法的,勞動者可以投訴用人單位。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不得剋扣勞動者工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一)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
(二)用人單位代扣代繳的應由勞動者個人負擔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
(三)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四)法律、法規規定可以從勞動者工資中扣除的其他費用。
第十六條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准,則按最低工資標准支付。
綜上所述我們知道用人單位收取服裝費用是不合法的,這類費用應列入公司正常的運營成本,不能以此為由向職工收取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