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牛仔服裝廠200人規模。日產2000件。要一個規章制度,要簡潔,還有獎罰制度。
轉載以下資料供參考
服裝廠管理制度
一、上下班必須打卡,上班須提前打卡,遲到、早退每分鍾罰款0.3元,每月累計超過20分鍾,每分鍾罰款0.6元,每月全勤獎勵30元,如代替別人打卡者罰款100元,舉報者經查實獎勵50元,並給予保密。
二、凡本人進廠時須交出本人身份證,並與本廠負責人簽約工作時間,還需按滿1個月工資,其剩下每月底付清。如若未到期限自動辭工者,本廠將按定庫存工資全部扣除。
三、注意安全,工作時間禁止吸煙,特別操機人員,工作時間禁止會客及與他人說話嘻戲,否則發生意外,我廠概不負責。
四、上班時間恕不會客,但不得帶非本廠人員進入,有特殊者必須經本廠管理人員同意方可,但不得超過10分鍾,違者按誤時間處理。
五、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調配工序、安排生產,不得頂撞管理人員,違者從嚴罰款,情節嚴重者開除出廠並扣除所有工資。
六、員工必須做好衛生工作,下班要清理衛生和關閉電源,保持廠內清潔。要愛護財產,保護廠內財物,不得搞破壞,不得擅自拿廠內物品,違者當小偷處罰,情節嚴重者送交司法機關處理。
七、遵已守法,遵守廠和村治保會規章制度,禁止與任何不良份子交接來往,否則被發現,毫不留情,報送公安機關。
管理制度
為更好的創造一個安全有序的工作環境,保證質量,提高工作效益,特製定以下制度,希全體員工共同遵守:
一、服從管理,聽從安排,認真做好本職工作,不要以時間為敷衍,明確責任,誰出錯誰負責,不得互相推託。
二、上班時間要守時,不遲到不早退,不隨意竄位閑談,不玩耍推讓,不打瞌睡,手機慎用!
三、工作場所嚴禁吸煙,吃零食,上班時間吸煙者罰款50元,在車位吃零食者罰款10元,注意衛生,煙頭雜物等不要亂丟。
四、愛廠如愛家,要節約一針一線,節約用電用水,下班時間照明光管無關的罰款10元,電車無關的罰款50元。
五、上下班要擦車、滴油,注意生產工具的衛生清潔工作和保養,車貨時應自檢自查,返工產品及時處理完成。
六、上班時間不得請假,個別特殊者要經管理人員同意方可,領月工資的按請假實際天數扣除工資,如未經同意離開或無故曠工的,車工每天罰款50元,領月工資的按每天工資雙倍罰款。
七、上班未滿兩個月而自行離開的不予計算工資,辭工須經辦公室同意後一個月並把工作交接清楚方可離開。
八、注意安全,夜間不要隨意外出,外出超過十一點將不開門,端正品質,他人財物不可私用,未經許可,將廠方產品、用具、圖片帶出門外的,將以盜竊行為處置。
九、未經同意,不可私自帶外人進廠,違者將予以嚴懲。
制衣廠廠規總章
第一章總則
1.為全面建立現代化管理制度、健全工作體制,現以勞動簽約及有訂立本規則,凡本廠所屬員工都應該自覺遵守本規則。
2.因業務需要而延聘的特約人員,技術、管理顧問及定期簽約人員(簽約書中另有規定的除外),也應自覺遵守本規則(本規則所稱的員工是指本廠正式錄用的員工及試用期的新招進實習員工本公司)。
3.本規則如果發生異議,將提交本廠高級行政同事商討。如果還無法解決,由本廠報請主管機關解釋、處理。
員工獎懲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強化員工遵紀守法和自我約束的意識,增強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同時保證企業各項規章制度得到執行,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製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企業所有員工。
第二章獎勵
第3條企業獎勵的方式分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特別貢獻獎三種。
第4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獲得獎勵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現。
(2)熱心服務,有顯著善行佳話。
(3)檢舉違規或損害企業利益的行為。
(4)發現職責以外的故障,予以上報或妥善處理。
(5)對經營業務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議,得到採納實施,並取得重大成果和顯著成績。
(6)為企業取得重大社會榮譽,或其他特殊貢獻,足為員工表率。
(7)忠於職守,積極負責,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
第5條企業設有「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傑出員工」、「先進員工」、「優秀管理者」等獎項,在每個工作年度結束後,人力資源部組織評選活動,對工作中表現優異的員工給予獎勵。
第6條員工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給予嘉獎並通報,頒發獎金____元,獎金隨當月工資發放。
(1)工作努力、業務純熟,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務。
(2)品行端正,恪盡職守,堪為全體員工楷模。
(3)其他對企業或社會有益的行為,具有事實證明。
(4)全年滿勤,無遲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條針對管理創新及合理化建議獎,企業設有金額為____~____元不等的共五級獎勵,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8條優秀員工每名獎金為____元。
第9條對傑出員工獎項,企業金額為____~____元不等的三個檔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10條對「優秀管理者」獎項,企業設有金額為____~____元不等的兩個檔次,根據實際情況決定獎勵級數。
第三章懲罰
第11條懲罰包括批評、記過、罰款、降級或降職、辭退。
第12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評
(1)工作時間未經批准離崗或竄崗、閑談。
(2)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
(3)妨礙工作或企業秩序,情節輕微。
(4)不按規定著裝。
(5)在非吸煙區吸煙、工作時間吃零食以及在辦公區從事娛樂活動。
(6)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時間外出辦私事或長時間接打私人電話。
第13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罰款、記過、降級或辭退處理
(1)遲到或早退 每次罰款____元;當月累計達三次及以上,罰款____元並警告一次。
(2)曠工一日,除扣發當日基本薪資的____%外,另罰款____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罰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報批評並另罰款____元。
(4)委託他人打卡或塗改、故意損壞考勤卡除按曠工處理外,另每次罰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報批評並加罰____元。
(5)未按企業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丟失、盜用等視情節輕重處以____~____元罰款,並警告一次;情形特別嚴重者予以降級、降職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6)損毀公物除照價賠償外,另處罰金____元;如查實屬故意行為,視情節輕重加罰____~____元,並警告一次。
(7)利用職權、工作之便損公肥私,在對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禮金,給企業聲譽帶來不良影響者,解除其勞動合同。
(8)其他違反企業制度和規定的行為,按相關制度或規定處理。
第四章附則
第14條員工獎懲的核實及手續辦理由人力資源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