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服裝三包規定是什麼
1、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權利。
2、衣服三包規定:購買後七天內,吊卡未剪,未穿過,未洗過服裝尺寸不合適可包換服裝嚴重開線,變形,色染不勻,有明顯損壞和油潰。
3、購買後七天內,衣服嚴重脫色變形。
《服裝類三包規定》
第一條「三包」范圍及期限。
1、西服、大衣、裘皮服裝三包期為六個月。
2、羊毛衫及其他服裝、床上用品三包期為三個月。
3、童裝、針織內衣及紡織製品三包期為一個月。
4、凡購買100元以上的針紡織品、服裝類商品實行「三包卡」制度。
第二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更換或退貨,不收折舊費。不符合國家《消費品使用說明紡織品和服裝使用說明》規定,標識、號型與實際不符者;左右衣袖、褲腿寬窄、長短不一致、褲縫歪斜、疵點、色差超過標准者水率、染色牢度不符合該產品標准相應等級者正常使用後,面料嚴重起球、披裂(拔絲)超出標准要求者;正確洗滌後,粘合襯出現嚴重起皺、起泡超出標准要求者。
⑵ 衣服三包法最新規定退換貨
一、衣服類產品的三包范圍和期限
1、西服、大衣、裘皮服裝三包期為六個月。
2、羊毛衫及其他服裝、床上用品三包期為三個月。
3、童裝、針織內衣及紡織製品三包期為一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
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依照前款規定進行退貨、更換、修理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必要費用。
第二十五條 經營者採用網路、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費者定作的;
(二)鮮活易腐的;
(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像製品、計算機軟體等數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報紙、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
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經營者應當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內返還消費者支付的商品價款。退回商品的運費由消費者承擔;經營者和消費者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⑶ 服裝三包規定是什麼
1、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七條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權利。
2、衣服三包規定:購買後七天內,吊卡未剪,未穿過,未洗過服裝尺寸不合適可包換服裝嚴重開線,變形,色染不勻,有明顯損壞和油潰。
3、購買後七天內,衣服嚴重脫色變形。
《服裝類三包規定》
第一條「三包」范圍及期限。
1、西服、大衣、裘皮服裝三包期為六個月。
2、羊毛衫及其他服裝、床上用品三包期為三個月。
3、童裝、針織內衣及紡織製品三包期為一個月。
4、凡購買100元以上的針紡織品、服裝類商品實行「三包卡」制度。
第二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更換或退貨,不收折舊費。不符合國家《消費品使用說明紡織品和服裝使用說明》規定,標識、號型與實際不符者;左右衣袖、褲腿寬窄、長短不一致、褲縫歪斜、疵點、色差超過標准者水率、染色牢度不符合該產品標准相應等級者正常使用後,面料嚴重起球、披裂(拔絲)超出標准要求者;正確洗滌後,粘合襯出現嚴重起皺、起泡超出標准要求者。
⑷ 第一天買的大衣第二天開線可以退嗎
第一天買大衣在第二天開線是可以退換的。現在大部分的產品都是有所保障的,一般都會有一個限定時間內的無條件退貨,這也是一些買家的權利,而且現在法律也禁止一些廠家在賣貨之後禁止退貨的這種現象,如果真的有這種現象發生,最後可以選擇通過報警來維護自己正當權益。現在也是有許多的法律都在保護消費者的正當權益,可以讓許多消費者在購買商品的時候,有著自己正當的權利,也有著保護自己權利的方法。這也是一些消費者在覺得自己權益受到侵犯時,報警時的理由。
⑸ 關於服裝的退、換的問題,法律上有規定嗎
有。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沒有國家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消費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七日後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消費者可以及時退貨,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條件的,可以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拓展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維護全體公民消費權益的法律規范的總稱,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穩定,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發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2014年3月15日,由全國人大修訂的新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簡稱「新消法」)正式實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分總則、消費者的權利、經營者的義務、國家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消費者組織、爭議的解決、法律責任、附則8章63條。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