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请问如何办理服装店的工商营业执照,要多少钱以后每个月要交多少钱
找好店面后,别急着签合同,
先向房东索取房产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看一下店面的房屋使用用途是否为“商住”性质,
最好亲自去工商部门咨询一下这个店面是否能办理营业执照,
因为住宅性质的房屋办营业执照很麻烦,要搞什么“住改商”手续。
(如果房东不放心给复印件你,最好和房东一块儿去工商部门咨询)
然后就是办营业执照了
办个体户营业执照手续简单,费用低廉,只需要23块,
办个体工商户营顷迹业执照的费用,
你可以到“国家工商总局”的网站查到收费标准。
路径是 : 首页>业务办理>办事指南>个体私营注册登记指南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收费标准】
(一)、登记费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费为每户二十元;发放营业执照,不另收费。以后每四年重新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一次,收费二十元。
(二)、变更登记标准。个体工携歼商户办理变更登记,每户每次收费十元。
(三)、补发营业执照费标准。个体工商户因营业执照遗失、损坏等,需重新补(或换)发营业执照的,每次收费十元。
(四)、营业执照副本收费标准。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的,每个收取成本费三元。
p.s.登记注册费用不可能有地方标准的,因为登记注册费用是全国统一的。
办个体户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是: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店铺的场地证明文件(房产证或者土地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证件相片一张。
如果不知道去哪儿的工商局或者工商所,又或者是行政服务中心办营业执照,你可以问一下旁边的店铺的老板。
拿到营业执照30天内去地税、国税部门申请《税务登记证》。
需要的材料是: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个体户一般缴纳的是定额税,国税和地税都是定额税。
个体户的定额税征订的标准有很多,不仅仅是经营项目,也不仅仅是店面的面积,他是一个综合计算的结果。具体税额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你店铺所在路段,以及经营规模、经营项目、店铺的租金而定。各地的情况不同,所以很难说清楚究竟是多少钱。
如果税务部门认定你辩乎冲的每月经营额低于5000元,那么就不用交国税,只需要缴纳地税,如果被认定每月经营额高于5000元,那么就要交国税和地税两种税了。
个人建议,要和向你定额的税务局的专管员搞好关系,招待好他们,是很有用的。
一般情况下,应该是100到200块左右的税费。
组织机构代码证的话,要去当地县区级的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办理,
需要的材料是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费用大概是100块上下。
② 想在商场做一个服装品牌,需要交什么税
一般只要说税都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都得交。
另外你说的这个情况似乎是对商场的动作模式不太清楚吧,一般一个正规的商场,像百盛,新世界这些商场都是统一收钱,月底你去和商场结款,平时你入驻的品牌和人员归商场统一管理
③ 服装店交税是自己去交还是税务局自己定时来收开一家小店一个月大概要交多少钱
开服装店应当向国税部门申报缴纳4%的增值税,向地税局申报缴纳增值税的7%城建税和3%教育费附加,以及个人所得税2%左右。如果月销售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
缴纳税收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你上门申报缴纳,另一种是划卡征收(开设银行帐户,每月存足款项待扣)。具体可以向当地税务局咨询。
④ 个体开办服装厂是如何向国税还是地税缴纳税款的,是没一笔还是每个月缴纳一次,多少钱
个体开办服装厂,属于个体工商户的服务行业。属于每一个月交一次税,一般会被认定为核定征收。 一般来说,个体户属于服务业,主要税种为营业税,按税务核定的办法征收:
第一、查账征收的
1、主税:按收入交5%的营业税
2、附加税费
(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
3、按分配的红利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第二、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个体工商户一般都实行定期定额办法执行,也就说会按区域、地段、面积、设备等核定给你一个月应缴纳税款的额度。开具发票金额小于定额的,按定额缴纳税收,开具发票超过定额的,超过部分按规定补缴税款。
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免征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另:
营业地址可以登记在自己家里,但要提供产权证明。
你的业务只涉及地税,不需去国税,你的经营范围不需要办什么消防登记,个体户对账目的要求不太严格。
⑤ 服装税务发票怎么开
开服装税务发票的方法如下:
1、《代开发票申请表》1份;
2、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
3、付款方(或接收劳务服务方)对所购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
4、对个人每次(日)小额销售货物和劳务只需提供身份证明。
发票的开具方法如下:
1、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对外收取款项时,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2、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发票专用章;
3、使用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国税机关批准,并使用国税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并要求开具后的存根联按顺序号装订成册;
4、发票限于领购的单位和个人在本市、县范围内使用,跨出市县范围的,应当使用经营地的发票;
5、开具发票单位和个人的税务登记内容发生变化时,应相应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手续;注销税务登记前,应当缴销发票领购簿和发票;
6、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向收款方取得发票,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7、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8、发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应当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条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