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宅楼外墙保温是国家规定的吗
国家在2007 时出台了GB50411-2007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其中就对建筑节能施工质量进行明确规定。
目前,节能验收必须有当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到场验收,而且必须出具围护结构传热系数现场检测报告。
各地监督部门为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也称建委,设立的节能办公室监督完成。
如果是住宅工程,还必须进行工程节能系数的设计值在制定位置进行公示。
(1)旧楼加保暖是什么政府工程扩展阅读:
幕墙式建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高度大于等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建筑高度小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或B1级。其中,当采用B1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mm。
4、采用金属、石材等非透明幕墙结构的建筑,应设置基层墙体,其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关于外墙耐火极限的有关规定;玻璃幕墙的窗间墙、窗槛墙、裙墙的耐火极限和防火构造应符合现行防火规范关于建筑幕墙的有关规定。
5、基层墙体内部空腔及建筑幕墙与基层墙体、窗间墙、窗槛墙及裙墙之间的空间,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